当前位置:

乌鲁木齐市林业局市园林办理局关于发布野活泼

时间:2015-07-19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  分类:乌鲁木齐花店

  • 正文

禁猎期满后再按照施行环境决定能否延续禁猎期。乌鲁木齐市林业局(乌鲁木齐市园林办理局)按照《中华人民国野活泼物保》等相关法令律例及自治区林业厅《关于发布禁猎期、禁猎区的通知》(新林护字[2014]478号)要求,决定在我市部门重点区域内猎捕野活泼物,乌鲁木齐县:后峡、板房沟乡、乌鲁木齐网上花店水西沟乡、甘沟乡、托里乡。2014年9月1日特此布告。

市民群众若发觉乱捕滥猎等野活泼物资本的行为,达坂城区:阿克苏乡、东沟乡、西沟乡、大河沿子村、三个山、艾维尔沟;三、禁猎期期间,天山区:乌拉泊、蓝湖;二、禁猎区:米东区:北部戈壁、铁厂沟、哈熊沟、白杨河!布告内容如下:市林业局举报德律风,市丛林举报德律风:或。一、禁猎期:2014年9月15日~2017年12月30日,可向本地林业部分或丛林进行举报。

(责任编辑:admin)